房天下APP

扫码或在应用市场

搜索“房天下”下载

上一页 |1
/1页

主题:“以房养老”目前还不具备全面推广的条件

举报 X

欢乐姐2012

等级:
财富:
发表于2013-10-28 11:18:54 |只看该作者
楼主

  实际上“以房养老”模式在国外已经实行了数十年了,如美国、加拿大、新加坡等国家已经有成熟的经验,那么这一模式是否适用于中国呢?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受人口老年化、独生子女普遍化的影响,解决养老问题需要多种渠道,“以房养老”模式正是一条渠道的补充,也是社会保障系统发展的趋势。但是,中国的文化背景、金融市场以及法律制度是否能给“以房养老”提供推行的基础呢?答案显而易见,目前还不具备全面推广的条件。因为产权属性决定“以房养老”模式有失公平。

 

  对于“以房养老”模式很多专家学者大肆鼓吹能有效改善社会贫富差距。实际上是否如此呢?我的观点恰恰相反,在当前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全面推行“以房养老”模式不但改善不了社会贫富差距,而且会拉大社会贫富差距。我们可以通过数据与逻辑进行分析。根据规定,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办理前提是老人自有住房,养老对象必须对其居住的房屋拥有完全的产权,才有权也才有可能对该房屋做抵押、出租或转让的处置。也就是说,拥有小产权或没有产权的农村住房是排除在外的,因此就产生了一个新的问题,那就是有失公平性。从社会保障的角度来说,所有老人都应该享有保障的权利,但是由于房屋产权问题将导致中国老人养老出现两极分化,富的更富,穷的更穷。也就是说那些在城市里拥有产权住宅的老人可以每月领到上万元的反向抵押养老保险金,过着丰衣足食生活;而那些为中国发展默默付出一生的农村老人独自守着大房子却因为没有产权而无法实现“以房养老”梦想。



正在载入用户签名信息
上一页 |1
/1页

主题:“以房养老”目前还不具备全面推广的条件

[复制链接]
只有登录用户才能在本论坛发帖哦,请 登录 或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