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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三一起诉奥巴马暂未立案

发表于2012-11-30

  11月28日晚间,备受关注的三一集团美国关联公司罗尔斯(Ralls)状告美国总统奥巴马一案,在美国当地法院正式举行了首场动议听证会。

双方就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辩论,但负责审理该案的法官艾米·杰克逊没有当庭做出接受或撤销该案的决定,需对该案做进一步的评估。

就在听证会举行的头一天,三一集团董事、三一重工董事长梁稳根向全体高管推荐了一篇文章——《必须的力量》,三一集团董事、三一重工总裁向文波随后通过微博转发了这篇文章,似乎是为三一诉奥巴马案作注。

28日,罗尔斯公司对奥巴马发起诉讼后举行的首场听证会在美国当地法院召开,就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听取双方辩论。

两小时听证仍未确定是否立案

罗尔斯公司是三一集团2010年在美国注册成立的子公司,今年3月,罗尔斯公司在俄勒冈州一处军事基地附近兴建大约四个风能发电场。然而,今年7月至9月,奥巴马政府却以“威胁美国国家安全”为由,叫停了罗尔斯公司的风电场项目,并要求他们在两周内撤走全部财产和装置,90天之内从风力发电项目中撤出全部投资。今年9月12日,罗尔斯公司将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告上法院,10月1日,又将美国总统奥巴马追加为诉讼对象。

美国当地时间11月28日上午,罗尔斯公司的代理律师来到美国哥伦比亚地区法院,在艾米·杰克逊法官面前,对美国政府在未经任何应有程序的情况下,命令剥夺和销毁Ralls的私有财产的行为,起诉奥巴马的案件进行了当庭辩论,庭审听证进行了两个小时。

罗尔斯公司CEO、三一集团副总吴佳梁走出法庭后介绍,主审法官艾米·杰克逊就奥巴马总统针对其风电项目所下的总统令是否能被司法审查的关键议题对双方律师进行了诘问,最后法官称案件较为复杂,并未当庭做出裁决。

对于三一将奥巴马告上法庭的原因,吴佳梁再次表示是“无奈之举”,“这不是我们的主动选择,而是案子的必然结果”。

美国媒体引当地法律界人士的观点称,法官没有当庭做出决定,体现了对待该案的慎重。对此,吴佳梁表示,他们静候主审法官对相关法律问题做出的裁决,期望美国司法系统给出公平公正的解决办法,而一旦在地方法院败诉,他们决心向美国上一级法院上诉,把这场将奥巴马推上被告席的诉讼进行到底。

听证结束后,吴佳梁代表罗尔斯公司发表书面声明称:若美国政府坚持其做法,阻止了罗尔斯公司请求被允许在法庭上陈述其观点这一毫不过分的请求,这将为法治树立一个危险的先例,并极大地削弱联邦法院审核违反宪法及其他非法政府行为的独立性。Ralls仅要求法院的大门能保持打开,以便Ralls能够充分质疑本案中所发生的非法行政权力的依据及肆意妄为。

三一重申“必须的力量”

庭前听证的消息传出后,舆论多数预测,该案能否立案还是未知数,即使立案,由于美方认为涉及“国家安全”,控方胜诉的可能性依旧较小。对此,向文波说:“最坏的结果是没赢得官司,但是不打官司损失也没了。这个案件的象征意义很大,美国对中国企业的无端指责不只针对三一,现在华为、中兴、中海油都受到了这种无端指责,我们不应该沉默。所以打这场官司的重要原因就是要改变中国人的思维方式。”

在11月27日的三一集团“早餐会”上,梁稳根特意向高管推荐了一篇文章——《必须的力量》。文中有这样一段话:“那位律师,那些陪审员,他们也是‘人’,也是‘生命’,他们心中也藏着一个小小的‘必须’,一记伟大的冲动:无论如何,我必须站在正义的一边,必须对得起这位美丽的姑娘,对得起良心。”向文波在转发这篇文章时说:“看了《必须的力量》我深刻认同这样一个理念:在一个灵魂与精神被拧成麻花一般的年代,确实需要有人牺牲自我去承担一个时代的责任。”

美国当地媒体称,三一重工诉奥巴马案是一个“里程碑事件”,标志着中国公司开始奋起反抗在美受到的不公平待遇,同时也反映了中企在海外投资策略上正越发强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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