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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一个房奴的解放:贷款还完在银行厕所失声痛哭

发表于2012-11-19


“房奴”成为我国房地产发展进程中不少购房者身份的“简称”,或者说一语展现了这些购房者的真实生活,用词准确、简洁、生动。以下是一个房奴讲述自己的亲身经历:

我是1996年买房的,与现在的房价比较,当时商品房的销售价格并不高,每平方米才一千出头,七十平方米的房子买下来,总体花费也就近十万元的样子。不过,当时买房完全是冲动使然,自己手里分文没有,且父母也不知道。近十万元的花费,一半是借了中学和大学同学的(那时借钱还比较容易,这些同学的恩情我至今铭刻在心),一半是贷了中国建设银行的。

           这么大的一笔钱怎么还?要告诉各位朋友的是,我是买房后才进入一家国有企业(煤矿)的基层工作的,每月按期拿到手的工资仅有400元多一点。这点工资,抛开同学的借款随时要还不说,就是一分不动全拿出来去按月还建设银行的贷款还差一半以上,再加上平日里还要油盐酱醋烟酒茶地享受生活之乐,这岂不是要命吗?钱要“杀”了我呀。

        2012年前段时间,网上发布了消息说:一项调查显示,31.8%的房贷一族已成“房奴”——月供占到了其收入的50%以上,他们在享受有房一族的心理安慰的同时,生活质量却大为下降,不敢轻易换工作,不敢娱乐、旅游,害怕银行加息,担心生病、失业,更没时间好好享受生活。按此段文字的说法,回忆起我的经历(月供占到了我收入的200%以上),我觉得1996年的我绝对称得上是一个“房奴”中的“房奴”。



      记得当时的还款压力特大,感觉犹如身入绝境,叫天不应,哭地不灵。俗话说,置之死地而后生,这话真是没错。在看到单单依赖工资无法生存下去的时候,没办法的我只好拼命想办法,拼命想合法的赚钱之道。于是我开始在上班时间帮朋友贩卖VCD之类的东西,开始帮别人写各种各样的文章,开始加班熬夜万分疯狂地为报社写稿……

       所幸的是,我只与那家国有企业签了三年的人事合同。在我工作“一心二用”、“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状态下,不断有“正义”之同志向领导“举报”我的“恶劣”表现。当时的科领导对我的实际情况比较了解,对我也比较同情,凡遇到有人“举报”我,总是睁只眼闭只眼不予追究,为我开放绿灯。我当时无力感谢他们,心里内疚得很。三年合同期满后,人事科的领导(原是我中学时学校的一个领导)亲自打电话给我,极其严厉地对我说:“你的聘用合同到期了,如果要继续签合同的话,你就必须来好好上班。不然,我们就与你解除合同!”我当时听了,并未加思索,就立即告诉这位领导“对不起,我愿意解除合同”。

 之所以这么痛快地解除合同,主要原因有三:一是我当时那样的工作状态,我自己都不满意,不仅耽误了工作,还害得科领导为我“受气”,我对不起企业和领导;二是不断有同志“举报”我,甚至越级“举报”我,我害怕因此而影响了更多的人,尤其是害怕影响到对我好的人;三是当时的工资确实少,与其我提心吊胆、偷偷摸摸地赚“外快”,还不如痛痛快快“下海”,为还房款而光明正大、全心全力地去奋斗。

 一句话就解除了合同,当时有很多人不理解,直到现在我弟弟还说我当时不解除合同就那样耗着也没事,月月还是能拿到钱的,矿上不是有一些人不就那样一直“坚持”到了现在吗?但我不后悔。相反,我解除合同后,我立即风雨无阻地投入到了“赚钱的事业”中。当然可惜的是,我那时没有任何本金,自身也缺少赚钱的智慧。所以,生活依然紧张,压力依然巨大,日子依然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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